經常喝葡萄酒的朋友都知道法國有中級莊,但是很多人不太了解中級莊, 法國是梅多克葡萄酒產區(qū)除列級莊,之外的另一個分類體系的概念因為在列級莊的分類體系里有很多優(yōu)秀的酒莊被埋沒,而中級莊是把這些酒進行分級的。

Bourgeois可翻譯成“中產階級”,12世紀出現(xiàn)的一個詞語,百年戰(zhàn)爭以后這些人得到了法國皇室的的認可,他們可以享有特權,可以佩劍,擁有領地,在葡萄種植、葡萄酒釀造和貿易上扮演著重要角色,慢慢演變成了一個對法國葡萄酒有著舉足輕重作用的群體。
當時,在波爾多,這些人擁有比較優(yōu)質的土地,那些土地被稱為“Cru Bourgeois”,這些土地具有重大意義,使得普通人群也可以飲用到高品質的葡萄酒。1932年,由法國波爾多協(xié)會與農業(yè)會共同制定了一套制度,有444家酒莊共同組建了“中級酒莊聯(lián)合會”。這個聯(lián)合會的成立,旨在幫助葡萄酒行業(yè)在一戰(zhàn)后進行復蘇。但是,經歷過二次世界大戰(zhàn)的破壞,這些中級莊大部分有損毀,其中一部分酒莊甚至都消失了。使得整個“中級莊聯(lián)合會”失去了意義,因此,1962年,梅多克地區(qū)在以往的基礎上,成立了一個中級酒莊聯(lián)盟,對該級別的葡萄酒重新進行評定,并為配合認定進行了初次品酒比賽。該協(xié)會負責Cru Bourgeois的名稱使用、名譽的監(jiān)督、質量的監(jiān)督等。但是,雖然協(xié)會對爭取對這個名稱的法律認可做了很多努力,但是依然沒有得到法國農業(yè)部的承認,因此Cru Bourgeois并沒有法律意義。此后,關于中級酒莊也是爭議不斷。
1979年,歐共體認可這一分級,但是要求這一分級嚴格執(zhí)行歐共體關于葡萄酒的的法律體制。2003年,中級酒莊再次更新,共有490個酒莊提出申請,包括1932年首次參加評定的247家,獲得中級莊稱號。這次評級分了三個級別,其中9家特優(yōu)中級莊(Cru Bourgeois Exceptionel),他們分別是雪蘭莊、寶捷莊、拉貝高爾斯莊、費蘭瑟古堡、奧德碧斯莊、碧斯莊、高美必澤莊、忘憂堡、波坦薩莊。這個認定許多人認為不公平,因為以“1994-1999”出品的葡萄酒作為入選的依據,得新購買的酒莊如果以前的持有人做得不優(yōu)秀,肯定評不上中級莊,這對購買者不公、有的酒莊正牌與副牌同時入列中級莊也爭議較大。有超過70家酒莊聯(lián)系上訴,要求撤銷評級,2007年,這個分級被廢止。Cru Bourgeois用于酒標本身就是非法的。
經歷過這樣的波折,中級酒莊聯(lián)合會提出了新的思路,他們采取新的命名方式,Cru Bourgeois必須與質量密切相關,并根椐酒莊的生產方法決定是否有權使用Cru Bourgeois一詞,評級的時候需要走訪酒莊,通過試酒的方式進行考核。這個詞語只代表葡萄酒品質,不代表級別,有效期只有一年,由立機構執(zhí)行,梅多克任何酒莊都可以申請這一資格。
2014年,波爾多官方正式認定中級酒莊的中文名稱為“士族名莊”,也許是因為中國以前的士大夫制度,他們認為士大夫即為中國的貴族吧。法國人與中國接軌的速度也是非常驚人的。
與以前的中級莊體系相比,新的評分體系有兩大變化。第一,不像以前只評一年,新的評分體系在酒莊,五年按葡萄酒評分,更有利于全面評價葡萄酒質量的穩(wěn)定性及其陳釀潛力;第二,酒莊年級已經從一年級回到了原來的三個年級:—— 中級莊,優(yōu)質中級莊和特別中級莊這樣一來,表現(xiàn)好的酒莊,也能得到一定的晉升空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