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991年,瑪格麗特·杜拉斯對《紐約時報》坦言:“我真的是個酒鬼,就像我是個作家。我需要喝紅酒才能入睡。早晨,我喝了咖啡后會喝白蘭地,然后開始寫作。”作家一直是個愛酒的群體,當我們提起薩岡,腦海中除了會想到指間不離的香煙、敞篷捷豹,還有她拎著酒杯玩世不恭的夜夜笙歌。

同樣愛酒的還有張愛玲,她在《半生緣》中寫過這樣一句話“一抬頭看見桌上的酒,就倒了一杯喝著解悶兒。但是酒在肚里,事在心里,中間總好像隔著一層,無論喝多少酒,都淹不到心上去”。 主人愛酒,筆下的人物必定愛酒。
聽說有次張愛玲接受采訪,人家剛進門,她就問對方“要不要喝點酒?是喜歡Vermouth?還是Bourbon?” 還解釋道“因為一個人家里,總得預(yù)備一點酒”。這個女人,把酒當作日常了啊!

杜拉斯把酒融入專注一生的工作;張愛玲把酒當作日常生活的部分;在一個令自己感覺安全的環(huán)境下,你愛的酒就是你的soulmate,它懂你說不出口的心里話,懂你的掙扎愧疚與委屈,它擁抱你的味覺,你的呼吸,沉醉你的神經(jīng),無索取,卻能回報你一場真實中夾雜虛幻的美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