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月6日,本報以《假稱兌獎 實叫顧客掏錢買酒》為題,披露了青島某葡萄酒公司在歐尚超市的一租賃柜臺蒙客現(xiàn)象,昨天下午,這家公司浙江區(qū)域銷售業(yè)務負責人陳先生專程從寧波趕到本報,就相關問題向記者作出回應。
陳先生向記者出示了這家公司的營業(yè)執(zhí)照復印件,以及相關的質(zhì)量認證書,證明公司在“歐尚”銷售的“華夏”和“威麒”葡萄酒不是假冒偽劣產(chǎn)品。陳先生認為,報道中的田先生之所以感覺酒味不對,原因是對此酒的口感不適應,而并非酒的質(zhì)量存在問題。
陳先生告訴記者,“華夏”和“威麒”葡萄酒均為他們公司新產(chǎn)品,上市價分別為每瓶28元和58元,目前還未在舟山上市。為了能夠獲得舟山消費者的認知,一個月前,公司特意在舟山的歐尚超市租賃了一個場地,設柜促銷。此前,公司與歐尚超市簽訂了一份協(xié)議,雙方商定,凡是在歐尚超市購物的顧客,可以憑購物小票低價購買“華夏”和“威麒”葡萄酒,價格分別為每瓶10元和20元,以此與超市互動促銷。
為啥會出現(xiàn)兌獎一說?陳先生表示,這是公司營銷人員個人在作假。他向記者介紹,每促銷一瓶酒,營銷人員可獲取相應的提成。為了使自己獲取更多的提成,營銷人員便謊稱兌獎來誘導顧客購酒,這顯然是錯誤的。目前,公司已對此進行調(diào)查,并對犯錯的營銷員作出了處罰,同時,公司警告營銷人員,再發(fā)生類似情況,將加重處罰。
陳先生說,鑒于“華夏”和“威麒”葡萄酒剛入舟山,個別顧客可能一時不對味,為此公司規(guī)定,顧客如對酒不滿意,可以無條件退貨。“顧客不必對營銷人員‘爽快’給予退貨感到意外。”